6月中旬,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指引》,以引导信托公司回归受托人定位,加快信托业转型高质量发展。7月2日,中国信托业协会还以线上方式举办了“信托公司文化建设”主题沙龙活动,推动信托文化建设,助力信托公司转型。
2020年是我国信托文化建设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但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以及防疫抗疫常态化举措,对正处在转型关键期的中国信托业来说,不啻于在千斤重担上又增添一分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行业继续强调信托文化建设有何意义?信托文化建设又将在哪些方面发力?
“信任”与“信托”
要了解“信托”,就必须了解“信任”,因为“信任”和“信托”互为表里。在英语中,信托和信任都是Trust,而在古代汉语中,“任”和“托”是近义词,都有担当、承担的意思,如《左传》中的“臣不任受怨”和杜甫诗中的“真堪托死生”。
学者郑也夫曾经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说,信任多为动词,出发点是主体,即判定对方有信用与否。在讨论社会道德程度时,因为涉及互动的社会行为,包含对社会各个主体态度和能力的判定,所以多用信任。
而信托,本质是一种社会性的交易行为,在正常情况下,信托行为一定伴随着明显的决定过程。只有在人们认为其他人能更好地保护某些事物或者使它们提质增值时,才会采取信托的方式,信托明显是以先前的信任作为基础的。由此,可以判断,信任是信托的心理基础,信托是信任的一种外化表现和行动。
诚信和信任的观念经儒家反复的谈论和倡导,被看作个人能否成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商业是否规范(儒商的义利兼顾)、社会能否存续(民无信不立)的关键,成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基础。在漫长的文化演进中,诚信和信任的主要思想已注入到国民性之中,有无数道德高尚之人将“信”作为人生信条并用以指导实践。
信托文化之于社会经济发展
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指引》,从信托公司的角度解释信托文化,认为信托文化指信托公司以信托关系为基础,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回归信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形成“诚信、专业、勤勉、尽职”的良好价值理念。
从信托文化的定义来看,其价值理念恰好包含了规范受托人行为的信义义务、谨慎义务、投资义务等核心义务;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看,其实还对受益人、委托人等信托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不仅仅适用于信托行业,还普适于社会和社会上的每一个人。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永远处于运动之中,它们互相结合起来,就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复合物。在社会化大生产分工逐渐细密的情况下,每个人其实都是不断运动的“原子”,而信托关系恰好可以构成信托从业人员、投资者等“原子”之间的联系,导人向善,传播良善价值观和塑造良好社会风气,同时规范各方权责,打破信息不对称等壁垒,消除机会主义和懈怠等不良行为,实现“原子”之间持续的良性互动,并作用于整个社会和国家,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稳健发展。
对个人——有利于培养个人品德和投资者文化
建设良好的信托文化,对于个人来讲,一方面可以提高信托从业人员的底线意识,促进其坚守职业操守的品质文化、减少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为信托投资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这一正确的投资理念,改变投资者普遍持有的短期偏好。
信托文化在个人中的普及非常重要,是信托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将直接影响信托行业发展质量。
对行业——有利于促进转型升级和回归本源
信托文化建设渐次展开,将有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回归本源。信托行业既可以通过塑造“创新文化”,促进行业在业务创新中保持高质量的健康发展,增加转型升级的持续动力;又可以通过强化“底线文化”,保证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行业在大资管时代的核心竞争力,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立业之本。
对社会——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培育社会契约文化
信托有强烈的道德感和社会属性,在推动社会进步、维护公序良俗等方面有独特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占有重要地位,培育和树立良好的信托文化,一方面,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实我国的社会信用基础,形成完善信用体系,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风气,促进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等本源业务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在深入理解受托服务的内涵后,更有利于合同双方进一步明晰自身权责,形成良好的社会契约文化。
对国家——有利于贯彻国家新发展理念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个方面提出新的国家发展理念,开展信托文化建设正有利于全面贯彻这一新理念。第一,信托文化的核心特征“灵活创新”恰与新发展理念中的“创新发展”契合;第二,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文化和满足人民需要的使命文化有利于协调发展;第三,信托本源业务中的慈善信托可以运用于环保事业,推动绿色发展;第四,信托文化建设承继衡平法精神的许多宗旨,有利于学习外国信托的有益经验;第五,信托文化的发展有利于信托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投资工具,让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信托文化建设的主要发力点
开展信托文化建设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观为指引,以中华优秀传统为滋养,充分理解信托本质和内涵,形成独特的金融分支文化体系,更好地助力信托行业转型,使信托公司更好地服务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为保证信托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构建四大机制。
引导机制
信托文化建设引导机制,主要包含价值引导机制和行为引导机制,以保障信托文化建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观的引导下进行。
首先,信托公司要在《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指引》的引领下,将信托文化建设融入信托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中,结合自身特点确认建设目标,细化建设方案,明确建设重点。
其次,信托公司要通过与相关主体签署相关合同的方式强化共同遵守的合同义务,体现契约精神与共同责任意识,引导信托投资人梳理正确的信托风险观、信托价值观。
最后,要引导舆论对信托文化核心价值的理解和传播,对信托文化建设的正面案例进行舆论支持,对负面典型进行舆论批评。
激励约束机制
信托文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要抓住受托人和受益人两个关键主体,优化受托人的考评机制和薪酬安排,激励维护公司诚信、增强专业能力的行为,纠正过分追求短期回报、忽视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首先,信托文化的约束作用要施加于个人。信托公司应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托文化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董事会信托文化建设战略制定和调整能力,做实监事会信托文化建设监督职能,规范高级管理层信托文化建设落实履职能力。
其次,信托文化的约束作用要嵌入信托公司业务管理各个流程。在信托资金端,受托人应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受益人充分揭示风险,杜绝刚性兑付;在资产端,信托公司应在项目的尽调、管理和退出的各环节依法合规、勤勉尽职。信托公司应将良好信托文化贯穿于信托业务各个环节,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研发和业务能力。
最后,要将物质和文化手段统一起来,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版报宣传、设置称号和级别晋升等,促进信托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
研究机制
信托文化建设研究机制需要引导信托文化进一步系统化、综合化,增强研究能力,形成以信托业协会为核心,信托公司和高等院校广泛参与的研究平台,增加信托文化研究的产出。
第一,信托业协会可在在2020年“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课题的基础上,参照“信托文化建设五年计划”和《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指引》的具体要求,参照国际最新研究成果,设立主题不同的课题持续系统研究。
第二,信托业协会和信托公司可以采用包括慈善信托在内的多种形式,资助国内外大学、智库分项研究。
第三,银保监会和信托业协会可通过评先、评优等方式鼓励信托公司自主研究、发表文章。
第四,要加强优质信托文化系列专著、译著出版工作。
推广机制
信托文化推广机制对于投资者教育、信托需求的培育和信托行业形象的塑造有重要作用。
首先,应形成多方联动、持续有效的机制。建议成立类似于美国FLEC的信托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以协调金融行业、教育行业、新闻宣传单位和各级政府等的信托文化推广举措,从而形成以信托业为主,其他行业协力支持的局面。
其次,应重视青少年教育,在全社会组织起信托文化推广网络,将信托文化渗透于各类场景。可以参考美国基础教育(K-12计划)的做法,将信托知识教育纳入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从小培养全民的信托意识;也可与社保、部队、学校、税务等部门组织合作,将信托文化推广到政府工作人员、社区群众和农民中。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信托文化推广,使老年人、学生、农民等群体理解信托文化精髓,提高理财能力,切实获得辨别金融产品风险的能力。
最后,应将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介有机结合。要进一步发掘传统媒介潜力,创办信托文化杂志、开办信托文化专版专栏、开设信托文化课程、开展社区活动。还应大力探索新兴媒介的运用,如漫画、小说、电视、电影和网络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