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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长岛优质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发行规模
  • 4.9亿元
  • 资金用途
  • 固定收益类

  • 产品期限
  • 36个月
  • 收益分配方式
  • 按年分配

  • 产品推荐期
  • 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实际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持有期限为12(含)个月,收益率为:
    认购金额100万元(含)至2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6.8%;
    认购金额300万元(含)至5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7.0%;
    认购金额600万元(含)至9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7.2%;
    认购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7.4%;
    持有期限为12-24(含)个月,收益率为:
    认购金额100万元(含)至2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7.2%;
    认购金额300万元(含)至5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7.4%;
    认购金额600万元(含)至9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7.6%;
    认购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7.8%;
    持有期限为24-36(含)个月,收益率为:
    认购金额100万元(含)至2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7.6%;
    认购金额300万元(含)至5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7.8%;
    认购金额600万元(含)至999万元(含),预期年收益率为8.0%;
    认购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为8.2%。

  • 信托募集账户信息
  • 户名: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694691114  

  • 信息披露
  • 受托人可以受托人网站公告、营业场所书面公告、邮寄信函、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披露的事项或信托合同中所列重大事项通知受益人,并存放于受托人的营业场所备查。

  • 计息方式
  • 推介期间信托本金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该活期利息不计入信托本金,在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支付给受益人。信托计划到期日至实际分配到账日期间不计活期利息及产品收益。

  • 特别提醒
  • 本产品说明书仅为宣传推介资料,具体条款请以实际发行时签定的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为准。 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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